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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稀土矿产保护力度不断加大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10-26 浏览次数:100
我国稀土矿产保护力度不断加大   稀土是我国优势矿产,也是十分稀缺的战略资源。近年来,这些优势矿种的管理工作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国土资源部会同发改、工信、商务等有关部门,加强秩序整顿,强化规划引导,优化资源配置,实施总量调控,推进开发整合,取得明显成效。体现在:
  
  一是严厉打击、有效遏制盗采行为。全面开展了稀土探矿权采矿权清理,对全国10个稀土探矿权、113个稀土采矿权予以公告;各地对乱采滥挖保持高压态势,江西省赣州市实行矿业秩序属地党政主要领导负责制,深入推进稀土专项整治等;广东省陆丰市纪委查处8名非法盗采稀土的“保护伞”;福建省组织资源破坏鉴定88起,刑拘50人,判决3起非法开采稀土案件,追究刑事责任31人。
  
  二是加强规划,引导合理布局有序开发。全国已有22个省完成《省级稀土等矿产勘查专项规划》编制,9省(区)完成了27个《稀土等矿产重点规划区/矿区勘查开采专项规划》的编制,在中重稀土资源较丰富的江西省赣州市划定了首批11个稀土矿产国家规划矿区。目前各地正在组织编制矿业权设置方案。
  
  三是强化调控,严格总量控制指标管理。出台《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勘查开采管理暂行办法》和《总量控制矿种开采指标管理暂行办法》;全面实现了指标执行情况在线上报;研究建立稀土等矿种开采准入条件,提高准入门槛;建立季度和年度开采总量控制指标分析制度等。
  
  四是推进整合,提升开发利用集约化水平。江西、四川、内蒙古等省(区)通过整合优化矿山布局,提高资源规模化、集约化开发水平。全国稀土采矿权将由113个减少至67个。
  
  五是区域联动,持续不断创新管理方式。从2010年8月启动南方五省区稀土开发监管区域联动工作以来,已初步形成 “地方政府全面负责、国土资源部门指导、区域监管协调联动”的九省(区)20市(州)稀土开发监管联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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