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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供电局创建电费回收管理新模式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8-17 浏览次数:71
  近期,咸阳供电局电费中心在认真学习新“三个十条“的基础上,以学习为契机,结合工作岗位实际情况进一步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创新电费回收”三控“管理模式,将活动推向新高潮。
  
  “可控”主要是指各类规章制度、考核制度等硬性指标,落实到电费回收管理具体工作中就是要严把电费结算协议管理关,在电费回收关口前移的前提下,严格按协议执行分次划拨,并与高风险、高耗能企业客户签订《大客户预购电协议》,建立健全电费回收风险预警机制,规范欠费管理制度,不断降低电费回收风险,确保电费颗粒归仓。
  
  “能控”重点是人的因素,是思想认识以及态度问题,就是要全面落实电费回收工作责任制,树立全员催费意识,充分调动广大营销人员催收电费积极性。同时,积极面向社会各界,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宣传当前的电费电价政策、拖欠电费依法承担的违约责任,让客户深刻了解缴纳电费是保证正常供电的必要条件,是客户应尽的义务,提高了客户依法用电缴费的自觉性,营造了一个按时缴费的良好氛围。
  
  “在控”是指能否建立长期有效的工作机制,能否保持良好的“在控”状态。落实到电费回收管理具体工作中就是要牢固树立“始于客户需求,终于客户满意”的营销观念,依靠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真诚、优质的服务促进市场营销,以市场营销促进电费回收工作。坚持发扬千言万语、千辛万苦、千方百计的“三千”精神,以及不辞艰辛、不怕苦累、不计报酬的“三不”态度,不断改进和完善电费回收管理手段,最大限度地调动和激发每个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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