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资讯电工电气正文

三亚出台政策鼓励高校进行节能改造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9-22 浏览次数:91
  根据国务院节能减排统一部署,日前三亚住建部门向各相关单位发出通知,进一步推进公共节能工作,要求各大专院校对学生集体宿舍等项目进行节能改造,并鼓励申报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高校。
  
  申报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高校的要求是,该校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面积不低于20万平方米,高校单位面积能耗下降20%以上。
  
  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高校财政资金补助标准原则上为20元/平方米,并综合考虑节能改造工作量、改造内容及节能效果等因素确定,补助额度根据补助标准与节能改造面积核定。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高校批准当年拨付补助资金总额的60%,待完成竣工验收后,由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实际工作量及节能效果审核确认后,拨付后续补助资金。
  
  据介绍,三亚还要求建立健全针对公共建筑特别是大型公共建筑的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加强新建公共建筑及大型公共建筑施工阶段节能管理和监管,并利用市场机制,大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争取在“十二五”期间,实现公共建筑单位面积能耗下降10%,其中大型公共建筑能耗降低15%。
  
  在新建公共建筑节能管理方面,三亚严格执行新建公共建筑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把公共建筑使用能耗做为项目核准和备案的强制性门槛,遏制高耗能建筑的建设。对项目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超大型公共建筑、年能耗超1000万标准煤或电年消耗超300万千瓦的高耗能公共建筑的节能方案进行评估,对不符合国家能耗强制性标准的项目不予立项和备案。
  
  新建大型公共建筑在建设期间,应严格遵照国家有关节能强制性标准,不得因为片面追求外形“新、奇、特”效果,变更设计方案进而影响项目用能系统设计指标。

“如果发现本网站发布的资讯影响到您的版权,可以联系本站!同时欢迎来本站投稿!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